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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2 ~5 分鐘

EP524|狠毒情侶殺街友 為還債製造車禍、拔鼻胃管灌食謀殺|嫁街友詐保案●下

馬翔富與謝祖妹為清償債務,以假結婚投保為核心,三段式謀殺孤立街友徐金龍:先駕車撞傷、再拔除鼻胃管、終以強灌稀飯令其窒息,最高法院判決馬翔富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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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

  • 馬翔富精心設計詐保殺人計畫:找流浪漢徐金龍假結婚,隔天投保 500 萬元意外險,隨後製造車禍、最終以強灌稀飯(粥)讓吞嚥功能喪失的受害者窒息身亡
  • 王仁正是第三名共犯,案發當晚騎機車在廢棄三合院附近接應逃離現場的馬翔富;徐金龍出院後,王仁正也協助照顧和喂食
  • 關鍵物證是一通電話:馬翔富事後致電王仁正,指示隱瞞鼻胃管已被拔除一事,並說「說了保險金會受到影響」——直接證明他知情且主導
  • 一審(桃園地院)與二審(高院)對主謀認定完全相反:一審以「實際動手灌食」判謝祖妹無期,二審以「謀劃全局」改判馬翔富無期
  • 案件核心警示:徐金龍之所以被選為目標,正是因為他毫無社會安全網——沒有人會察覺他的失蹤與死亡

詳細內容

案件起點:保險詐欺計畫的形成

馬翔富與謝祖妹長期負債、喘不過氣。某次與保險業務員閒聊時聽聞意外險理賠金額可達數百萬元,兩人開始動歪腦筋。馬翔富主動向業務員仔細詢問受益人設定方式、理賠條件、理賠金下放時程等細節,顯示其計畫的預謀程度。

計畫需要兩個角色:受益人(謝祖妹)與受害人(需與謝祖妹登記結婚的對象)。馬翔富以「事成後給你 100 萬」說服因投資受騙損失逾百萬的謝祖妹扮演假妻子。

鎖定目標:流浪漢徐金龍

馬翔富想到了昔日同事徐金龍(52 歲)——當時在內壢火車站一帶流浪,手腳不靈活、與家人幾乎斷聯,在社會上幾乎沒有任何人注意到他的動向。

馬翔富以「小吃店需要人手」為由,將徐金龍從內壢接到楊梅,提供工作與住所,讓他在謝祖妹與馬翔富眼皮底下生活。謝祖妹持續對徐金龍噓寒問暖、照顧三餐,讓孤身多年的他產生真實感情。判決書甚至記載謝祖妹曾在酒後與徐金龍發生關係,讓徐金龍更加深信這段感情。

2014 年 3 月 20 日,兩人登記結婚。隔天,馬翔富即安排徐金龍投保 500 萬元意外險,受益人為謝祖妹。

第一段:車禍謀殺(未遂)

計畫謀劃逾一年。馬翔富事先偷竊一台墨綠色贓車(利用熟識者廖男提供的車,以掌握暗鎖位置),案發當晚凌晨三點,在桃園楊梅一條兩側農田、不見路燈的偏僻產業道路(復聯路)上,以高速衝撞正騎腳踏車的徐金龍。王仁正則騎機車等在廢棄三合院附近,撞完後接應馬翔富逃離現場。

監視器畫面捕捉到同一路口三台車輛依序經過:徐金龍的腳踏車、馬翔富的贓車、王仁正的機車,時間誤差極短,成為確認三人共謀的關鍵證據。

徐金龍重傷住院 26 天後存活,吞嚥功能完全喪失,出院時仍插著鼻胃管。

第二段與第三段:拔管、強灌稀飯致死

出院當天,馬翔富駕車載徐金龍、謝祖妹與王仁正離開醫院。回到住處時,徐金龍的鼻胃管已脫落(法院無法認定是誰拔除)。三人明知沒有鼻胃管的徐金龍無法安全進食,醫院也已進行衛教說明,卻選擇不帶他回醫院重新置管。

王仁正在偵查中說:馬翔富曾表示「裝回去麻煩,不要裝了」。

出院三天後,謝祖妹在租屋處煮稀飯,由王仁正對著徐金龍的嘴巴進行喂食,大量稀飯嗆入其呼吸道,導致徐金龍嗆噎窒息。119 到達時已無意識、無呼吸心跳,送醫後於 2014 年 7 月 3 日中午宣告不治,死因為呼吸道食道遭稀飯塞滿窒息。

關鍵電話:壓垮馬翔富的決定性證據

馬翔富在法庭上的辯護策略是:自己只是出於好意買了奶瓶和奶粉給謝祖妹,根本不知道謝祖妹後來用稀飯喂食,灌食致死是謝祖妹自己的行為,與他無關。

然而,事後馬翔富打電話給王仁正,明確指示:「拔鼻胃管的事不能說,說了保險金會受到影響」,並要他把鼻胃管藏進垃圾袋。這通電話清楚說明三件事:馬翔富知道鼻胃管已被拔除、他知道此事與保險理賠直接相關、他主動指揮滅證。一個「只是買奶瓶」的旁觀者不可能說出這些話。

一審與二審的主謀認定之爭

  • 一審(桃園地院,2015 年):認定謝祖妹為主謀,理由是其「親手拔管、親手灌食」,直接造成死亡,判處無期徒刑;馬翔富 10 年半、王仁正 7 年。
  • 二審(高院,2016 年):完全推翻,改判馬翔富無期徒刑、謝祖妹 20 年、王仁正 15 年。高院認定馬翔富是整個計畫的發起者與主導者,從尋找受害人、借車偷車、駕車衝撞到事後指揮滅證,謝祖妹是在其主導下行事,主謀不等於「最後扣下扳機的人」。

最終定讞(更一審及最高院):馬翔富無期徒刑、謝祖妹 12 年確定、王仁正 10 年半確定(2017 年 9 月最高院駁回馬翔富上訴)。

案件的社會意義

主持人陳峰指出,徐金龍被選為目標的原因不是仇恨,而是因為他毫無社會安全網:沒有人會追問他的下落,沒有人會因他消失而起疑。判決書寫道「生活匱乏、僅求溫飽的遊民」,主持人認為這句話極其沉重——一個人想活下去,卻連這都成為被謀害的條件。

精選語錄

「生活匱乏、僅求溫飽的遊民」——判決書對徐金龍的描述,主持人認為是整個案子最沉重的一句話

「撞回去麻煩,不要裝了」——王仁正轉述馬翔富對鼻胃管的指示,成為定罪關鍵

「拔鼻胃管的事不能說,說了保險金會受到影響」——馬翔富致電王仁正的指示,直接戳破其「不知情」的辯護說辭

時間軸

  • 2013 年(案發前一年以上):馬翔富與謝祖妹開始謀劃保險詐欺殺人計畫,詢問理賠條件
  • 2014 年 3 月初:徐金龍被接到楊梅,住進謝祖妹與馬翔富的租屋處,在小吃店做雜工
  • 2014 年 3 月 20 日:謝祖妹與徐金龍登記結婚
  • 2014 年 3 月 21 日:馬翔富安排徐金龍投保 500 萬元意外險
  • 2014 年夏天(確切日期未提):案發當晚凌晨三點,馬翔富駕贓車在復聯路撞倒徐金龍;王仁正騎車接應逃離
  • 2014 年 6 月 30 日:住院 26 天後,徐金龍出院,仍插鼻胃管(預計使用至 7 月 29 日);出院當天鼻胃管脫落
  • 2014 年 7 月 3 日:謝祖妹煮稀飯,王仁正對徐金龍進行喂食;徐金龍窒息,送醫後中午宣告不治
  • 2015 年:桃園地院一審宣判(謝祖妹無期、馬翔富 10 年半、王仁正 7 年)
  • 2016 年:高院二審改判(馬翔富無期、謝祖妹 20 年、王仁正 15 年)
  • 2017 年 9 月:最高法院駁回馬翔富上訴,無期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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