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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歸政治 #191|憲法法庭復活戰(上):大法官如何突破「關機」封鎖?為什麼那三位大法官堅持不開會?

台灣憲法法庭於2025年12月以5比3裁決,宣告《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援引憲法位階高於訴訟法之原則,在大法官缺額僵局中強制恢復法庭運作,終結歷時逾一年的司法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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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

  • 憲法法庭於2025年12月19日突發判決,宣告《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要求10人始可開庭)違憲,以5位大法官投票通過,3位大法官發出不同意見書
  • 多數五位大法官的核心論據:憲法位階高於《憲法訴訟法》,大法官職權直接來自憲法而非訴訟法,歷史上早有大法官在無訴訟法前提下做出解釋之先例
  • 三位拒絕出席的大法官被以「缺席」或「迴避」方式排除計算,使現有總額從8人降為5人,5人全數到齊即可開庭
  • 三位持不同意見的大法官(含蔡宗正)認為,應由總統補提名解決缺額,而非大法官自行突破法律限制
  • 主持人認為,此次困境根源在於修法時欠缺配套措施——若要設10人門檻,就必須同步設計人數不足時的備援機制

詳細內容

事件背景:憲法法庭為何陷入癱瘓

立法院(國民黨+民眾黨聯合)修訂《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法庭須有10位大法官方可開庭。然而,賴清德總統提名的14位大法官候選人中,多數遭立法院否決,在任大法官僅剩8位,無法達到10人門檻,憲法法庭形同關機超過一年。

多數五位大法官的論理:為何可以突破

第一層:憲法大於訴訟法 大法官的核心職責是審查法律有無違憲。若大法官必須絕對遵守《憲法訴訟法》,則訴訟法實際上凌駕於憲法之上,形成「訴訟法 > 憲法」的荒謬結果。大法官的職權直接來自憲法,而非訴訟法。

第二層:歷史先例支撐 從大法官解釋第1號至第79號期間,根本沒有任何職權行使法存在,大法官仍依憲法做出解釋。暫時處分、定期失效等制度也是大法官自行創設後,才被納入後來的訴訟法。因此「無訴訟法即無法判案」的主張,與歷史不符。

第三層:自我矛盾的迴避邏輯 本案的審查標的正是《憲法訴訟法》本身。若大法官必須遵守該法才能判決,卻最終判決該法違憲,這如同法官審理涉及自身利益的案件——邏輯上必須迴避,因此該法條不能拘束此次審判。

第四層:三位缺席者的處理 三位大法官長期拒絕出席(共49次),已實質形成「杯葛」而非「迴避」。多數大法官將其比照缺額或迴避處理,從現有總額8人中扣除,使本案「現有總額」降為5人,5人全數出席即符合比例門檻。

三位持不同意見的大法官立場

三位大法官(含蔡宗正)認為:憲法第82條採「委託立法」精神,大法官職權須由立法院以法律充分規範後才可行使,《憲法訴訟法》猶如「二房東」,大法官須遵守其規定。目前困境的根本解決之道是總統盡速補提名、立法院盡速審查通過,而非大法官自行突破法律限制。

主持人的評析:兩種立場分別代表「形式主義」與「實質主義」的法律解釋取向。三位大法官的形式主義立場在理論框架內自洽,但未能回答一個關鍵問題——若立法院惡意阻撓提名,且此狀態持續至2028年下屆選舉,憲法法庭是否就要持續停擺四年?

判決的另一核心:修法程序本身違憲

大法官另指出,此次《憲法訴訟法》的修法過程程序嚴重瑕疵,屬於違憲的修法程序,此一認定上次被援用還是1990年代的大法官釋字第499號(涉及國民大會修憲案)。

節目開場:高雄與東京場活動預告

法客電台宣布將舉辦兩場線下活動:高雄場(12月27日晚上7點),目標人數超越百靈果;東京場分兩場,1月23日晚在飛地離島書店交流會,1月24日在前草Cream Life舉辦Live Podcast,兩場均與在日同鄉會合作主辦。

台北捷運傷人事件的呼籲

錄音當日(2025年12月20日)前一日(12月19日),台北車站與中山站發生無差別攻擊事件,兩位主持人當時恰在西門站。他們呼籲聽眾:不要傳播事件細節、不要用情緒放大恐懼、靜待司法與行政機關調查結果,因為恐慌擴散正是此類事件意圖達成的效果。

精選語錄

你今天大房東看到二房東亂搞,那你什麼都不能做嗎?憲法訴訟法本來就像是社區管委會,他是幫憲法這個大房東管理房子的,你不能是每個禮拜來打掃一次的清潔人員就把我趕出去了。

台灣宣稱自己是法治社會,結果你讓法院關掉,那請問這個法要怎樣?誰來仲裁誰對誰錯、誰來確保法律獲得執行?

不要在那邊亂罵,先理解雙方的立場。我們可以不認同那三位的,我們也可以不認同那五位的,但麻煩你都先理解。

時間軸

  • 開場 — 高雄場(12月27日)與東京場(2026年1月23-24日)活動預告
  • 約10分鐘 — 台北捷運傷人事件說明與呼籲冷靜
  • 約15分鐘 — 憲法法庭復活始末:從司法院網站「確認裁判文本」到判決公布的過程
  • 約20分鐘 — 統一解釋 vs. 憲法判決的差異說明
  • 約30分鐘 — 五位大法官的核心論理(憲法 > 訴訟法、歷史先例、迴避邏輯)
  • 約50分鐘 — 三位不同意見大法官的立場與主持人評析
  • 約60分鐘 — 缺席大法官的處理方式(比照缺額/迴避,降低現有總額計算)
  • 結尾 — 預告下集:三位大法官的備選方案為何,以及修正案違憲認定的詳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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