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YO智事務所|麻油雞不能加砂糖
台灣備戰才能維持和平、串流平台侵蝕本土文化主權,以及奧地利登山棄伴致死與連鎖餐廳遭惡意投放調味料的遺棄罪與恐嚇罪法律爭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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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
- 撲馬(沈柏陽)新書《台灣有事 世界有事》核心觀點:走向戰爭的根因不是「選錯人」,而是未做好備戰;維持實力才能維持和平,知識武裝是普通人能做的備戰
- 台灣缺乏自主串流平台,眼球被 Netflix、Disney+ 等外國服務吸走後,內容上架權由外國平台決定,台灣本土文化主權面臨結構性危機
- 奧地利男子帶毫無高海拔登山經驗、裝備不足的女友攀登最高峰,中途獨自離去「求援」並關機靜音,女友六小時後被尋獲時已因失溫死亡,被以過失殺人罪起訴
- 跨年夜,三名嫌犯分頭向「庄家班麻油雞」雙北十餘家分店湯底投放胡椒粉、芥末粉與砂糖,警方以恐嚇、毀損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 台灣恐嚇罪成立需被害人「心生畏懼」;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須具備持續性犯罪結構,兩者門檻各有其立法邏輯
詳細內容
撲馬新書《台灣有事 世界有事》講座宣傳
法律白話文(法白)與大塊文化合作,邀請補習名師出身的時評作家撲馬(沈柏陽)舉辦線上講座,時間為 2 月 4 日(週三)晚間 7 點,由主持人若伊主持。書中核心論點:戰爭的發生從不是因為選錯了政治人物,而是缺乏備戰意識;備戰不是主動求戰,而是維持足夠實力以嚇阻衝突。書中也探討地理位置如何決定台灣的生存命運,以及面對資訊戰與認知作戰時,如何透過正確知識避免被情緒炒作與假訊息帶著走。法白訂閱會員可享購票優惠。
串流時代的台灣文化主權危機
主持人桂智、紫玉、悠悠從各自的童年電視記憶出發(細說台灣、暴走兄弟四驅車卡通等)談到串流平台如何改變媒體生態。核心問題在於:台灣沒有具競爭力的本土串流平台(Friday、CatchPlay 規模偏小),Netflix、Disney+、愛奇藝等外國平台實際上掌握了哪些內容能被看見。台灣電視圈長期以廉價購入韓劇取代原創製作,已存在空洞化問題;更嚴峻的是,就連「台灣人經營的電視台」這一層次都在消失。韓國雖靠 Netflix 擴大文化輸出,但代價是製作規格與敘事走向被平台綁架。節目援引某講師的觀察:曾有政府高官表示「把資料交給美國保管很安全」,顯示台灣在數位文化主權議題上的政策自覺仍相當有限。
中國的宗教管理體制與媽祖統戰
討論媽祖形象被作為統戰工具一事,並延伸介紹中國的宗教管理制度。中共設有「宗教局」,宗教組織須登記註冊並在黨的管理下運作,中共黨員更不得信仰宗教(官方立場為無神論)。天主教在中國的主教由中共自行任命,而非由梵蒂岡(教廷)指定,這是梵蒂岡至今未與中共建交的主要原因。西藏傳統的轉世認定機制亦遭中共介入,班禪喇嘛由官方另立版本,達賴喇嘛則已流亡印度。主持人認為,台灣媽祖信仰並不等同於政治立場,而媽祖在統戰敘事中的形象扭曲,是該信仰本身的「無妄之災」。
奧地利登山遺棄致死案
2025 年 1 月,一名擁有豐富高海拔登山經驗的奧地利男子(36 歲),帶著從未從事類似登山活動、裝備嚴重不足的女友攀登奧地利最高峰格羅斯格洛克納山(冬季氣溫最低達攝氏零下 20 度)。女友體力不支後,男方宣稱下山求援,卻未為女友搭建臨時避難所或以保溫毯包裹,且手機設為靜音,導致救難隊無法即時聯繫,女友在山上等待六小時後被尋獲,已因失溫死亡。奧地利檢方以過失殺人罪起訴。
主持人從台灣法律角度分析:登山活動中存在「危險共同體」概念,成員間有相互協助的義務;台灣遺棄罪分為一般遺棄(行為人對被遺棄者無特定法定義務,但對方屬無自救能力者)與違背義務的遺棄(依法律或契約對被害人負有保護責任,如親子關係或看護契約)。純粹消極不救助在無法定義務的情況下通常不構成犯罪,但故意使被害人更難被救援(例如拖至隱蔽處)則另當別論。本案的關鍵在於,男方身為經驗豐富的計劃者,對行程風險的預見義務遠高於一般人,其多項決策明顯低於登山社群的合理注意標準。
台灣遺棄罪的兩種類型(延伸說明)
- 一般遺棄:行為人對被遺棄者無特定保護義務,但對方為無自救能力者,行為人故意棄置即可能成立
- 違背義務的遺棄:適用於依法(如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或依契約(如長照員工)對被害人負有保護責任者,故意不履行照護義務即成立
遺棄罪以故意為前提,且通常需達到可能致人死傷的程度,僅因子女不孝順、不探視父母,通常難以構成遺棄罪。
庄家班麻油雞連鎖店遭惡意投放案
跨年夜,三名嫌犯分頭前往庄家班麻油雞雙北十餘家分店,向鍋中投入胡椒粉、芥末粉與砂糖,隨後逃離,警方逮捕後以恐嚇、毀損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毀損罪:投放後湯頭無法使用、商品喪失原有狀態,構成毀損的可能性高。
恐嚇罪:需具備「被害人心生畏懼」要件。若店家因一夕之間多家分店遭不明投放而對未來營業安全產生持續恐懼,恐嚇罪有成立空間;但若店家主動強硬回應、未見畏懼跡象,則可能影響認定。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三人以上雖達人數門檻,但此條例要求具備持續性或反覆實施的犯罪結構,若僅為一次性受僱行為,適用有困難。
主持人並以 2005 年毒蠻牛事件(犯人以氰化物注射飲料致人死亡)類比,指出惡意投放行為利用社會對食安的集體恐懼,即使投放物本身不危及健康,「不明外力介入食物」的恐懼感本身即造成實質傷害。
恐嚇罪認定中的「心生畏懼」爭議
主持人舉實際案例說明:曾有被害人在電話中被恐嚇「要讓你出事」,但被害人不僅不懼,還反嗆「來啊你來」,法院因此認定被害人並未心生畏懼,恐嚇罪不成立。另一案例為接聽恐嚇電話的人並非被恐嚇對象本人,主體認定因而出現爭議。主持人指出,這對當事人而言是重要的訴訟策略提醒——遭受恐嚇時,若以強硬姿態回應,可能反而不利於後續的法律主張。
精選語錄
走到戰爭啊如果真的走到戰爭,從來就不會是你選錯人——沒有進行備戰,還有不言而喻的福祉備戰,這才是問題。
當開始他們要著重要做一些台灣內容的時候,時代已經不復亡,已經不是那個時代了。
所以大家記得啊,就是出事的時候要害怕一點——這是訴訟策略。
時間軸
逐字稿無時間戳記,無法提供時間軸。